6月2日21时许,青岛潍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四中队在沈海高速南村收费站设卡查车时,发现一辆红色无牌摩托车准备驶入收费站,民警立即示意该摩托车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薛某没有穿戴任何安全护具,当民警要求驾驶员薛某出示证件时,薛某吞吞吐吐的称自己就是个打工的,没有驾驶证。摩托车是自己花元买的二手车,也没去挂牌。薛某介绍自己是山西人,一开始在烟台打工,后来又去了黄岛,因水土不服,拉肚子,便准备骑着摩托车回烟台,一路带着耳机开着导航来到了南村收费站。
山东省境内的高速公路是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薛某驾驶的又是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并且在夜晚视线不清又无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下,从南村到烟台要多公里,幸好遇到民警及时拦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薛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将被罚款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泰来通讯员芦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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