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二热电厂关于-年
采暖期办理供热事宜的通知
包头第二热电厂供热范围内的热用户,-年采暖期交费工作即将开始,从年8月1日开始,请您持热用户信息卡到居住地任意一家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营业网点交纳热费。办理时间:年8月1日至年10月31日,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为方便热用户缴费,已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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