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粤体联国际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马来西亚MSY跆拳道协会
四、竞赛地点
待定
五、竞赛时间
年7月28—30日(28日中午11点前报到)
六、参加要求
(一)参赛队伍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专业性团体单位会员或广东省跆拳道协会特邀单位(不得以协会、联盟等联合组织名义报名参与,报名结束后将对参赛队伍名单进行公示);
(二)参赛运动员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七、竞赛项目及组别安排
(一)项目设置
1、竞技比赛(男、女子个人竞技,男、女子团体竞技);
2、品势比赛(男、女子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亲子组品势);
3、跆拳道舞比赛
4、综合团体比赛
5、电子竞技对抗比赛(男、女子个人、团体、亲子比赛);
(二)年龄组别
1、成年组: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青年组:年01月0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组:年01月0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4、少儿组:年01月0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5、儿童组:年01月0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6、幼儿组: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八、参加办法
(一)本次比赛统一使用参赛运动员证,用作称重、检录之用。
(二)报名人数: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领队、教练员、医生等若干人。
注:每名运动员不能重复参与混双品势比赛、不能重复参与团体品势比赛、不能重复参与团体竞技比赛和不能重复参与综合团体比赛,违者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
(三)在竞技或品势比赛中,若某组别不足3人参赛(成年组品势、示范组品势及亲子组品势除外,成年组竞技将考虑与青年组合并作赛),则该组别取消或运动员升级参赛;若某组别参赛人数过多,组委会将对超过16人的级(组)别进行分组作赛。
(四)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或广东(含英文标识GUANGDONG)、以及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
(五)竞技比赛和品势比赛不得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认证以外的颜色道服上场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县(区)级医务部门进行体检,医生确认可以参赛后开出体检证明,各参赛队伍须携带上参赛运动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到赛场,以便组委会抽查;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会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九、竞赛内容
(一)竞技比赛
1、个人竞技
(1)个人竞技级别设置
(2)个人竞技比赛规则:
①采用单败淘汰制进行个人对抗赛。
②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③比赛时间:
A、成年组及青年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5分钟,中间休息30秒;
B、少年组、少儿组、儿童组及幼儿组: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钟,中间休息30秒。
2、团体竞技
(1)团体竞技级别设置
(2)团体竞技比赛规则:
①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②比赛时间及规定:每队3人(轻、中、重量级各1人,不可男女混搭),比赛分上下半场,每半场3分钟,半场结束休息1分钟,上半场为同级别对抗各一分钟,3名队员按指定顺序轮换打满3局,局间不休息。下半场比赛,队员上场完成3个技术动作后,教练方可申请变换任意队员比赛。
③按体重轻重决定出场顺序
④单败淘汰制,全场比赛总比分高的队获胜。平局时,进行加时赛,由第二场运动员进行1对1加时赛,先得分者为获胜方。
⑤如有一方任意1名队员缺席参赛,则给对方加12分。
⑥同级别对抗可申请合议或审议,对抗混战中不设立审议机制。
3、参赛队伍不得借调专业队运动员(国家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各省市体育局注册且两年内获得专业赛前八名运动员)代表队伍参赛,如查实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二)品势比赛
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分预赛和决赛,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录取名次。比赛内容由裁判长在联席会议上根据各级别比赛内容的范围进行抽签并宣布品势预赛和决赛的比赛内容。
1、个人品势比赛:分男、女,按年龄级别进行分组
2、团体品势比赛:不分男女、色带组和黑带组,上场人数限定3人。
3、混双品势比赛:不分色带组和黑带组,上场人数限定1男1女。
4、亲子品势比赛:不分男女、色组带和黑带组,上场人数限定1大1小(亲子)。
5、比赛分组及内容(示范组要求达到黑带三段或以上):
(三)跆拳道舞
1、参赛要求
(1)比赛队员人数在10人以内6人以上,不分男女和年龄。
(注:大于10人,按超出一人扣1分,小于6人不予参赛。)
(2)参赛队伍须自备音乐文件等所需材料。
2、比赛内容及规则
(1)比赛按照团体熟练度、团体表现力、技术准确性、音乐与动作的结合度、表现风格等为评判标准。
(2)重点突出技术、音乐、特效、编排、细节。
(3)每套动作时间不得低于1分30秒,不得超过3分30秒钟,超时10秒开始扣0.3分;
(4)在动作编排中应当包含7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运动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裁判委员会同意;
(5)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提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提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四)综合团体
1、参赛要求
(1)比赛队员人数在10人以内6人以上,不分男女和年龄。
(注:大于10人,按超出一人扣1分,小于6人不予参赛。)
(2)参赛队伍须自备音乐文件、木板等所需材料。
2、比赛内容及规则
(1)比赛内容由音乐、品势、特技、跆舞、自卫术、击破等组成。
(2)比赛按照团体熟练度、团体表现力、技术准确性、音乐与动作的结合度、综合能力、表现风格等为评判标准。
(3)重点突出技术、音乐、特效、编排、细节。
(4)每套团体编排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每超出10秒扣一分,超时60秒当失格处理。
(5)规定特技动作(要求按顺序完成):跳侧踢、三前踢、连续组合手法与腿法击破(六个动作以上)、旋转系列动作(如度以上旋转腿法或连续3个或以上旋转动作)、踩踏系列动作,如未按上述动作顺序要求完成的,失误(或错误)扣0.3分/次,木板(没破)扣0.1分/块。
(五)电子竞技对抗比赛:
1、比赛项目介绍
电子竞技对抗比赛是电子跆拳道竞速比赛,通过高科技电子化设备记录参赛运动员的速度、力量、耐力的数值,从而由电子作为媒介开展竞赛,减少了竞技对抗,加大了参与者对跆拳道的喜爱程度,同时提高跆拳道团队协同作战能力,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受伤,从而丰富参与者的体育常识。
2、项目设置
3、比赛规则
单败淘汰,在比赛时间内以最快速度击打有效部位获得分值高者获胜,预赛一局定胜负(平局加赛一场),八强开始三局两胜制(局间休息1分钟)。
4、电子竞技对抗比赛为兴趣互动比赛,设电子竞技对抗总分奖项,但成绩不纳入团体总分计算。
十、禁止使用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竞技比赛:
1、设竞技团体总分奖,奖励前8名,按9、7、5.5、2.5(并列第三、并列第五)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2、个人奖:每级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二)品势比赛:
1、设品势团体总分奖,奖励前8名,个人品势按9、7、6、5、4、3、2、1计分,混双品势按11、9、8、7、6、5、4、3计分,团体品势按15、11、10、9、8、7、6、5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注:亲子品势成绩不纳入所有总分计算。)
2、个人品势: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三)跆拳道舞比赛:
1、录取前八名队伍颁发奖杯,对运动员颁发奖状、前三名给予奖牌奖励。
2、跆拳道舞比赛成绩按30、26、22、20、18、16、14、12计算纳入团体总分。
(四)综合团体比赛:
1、录取前八名队伍颁发奖杯,对运动员颁发奖状、前三名给予奖牌奖励。
2、综合团体比赛成绩按50、40、32、24、20、18、16、14计算纳入团体总分。
(五)电子竞技对抗比赛
1、设电子竞技对抗总分奖,奖励前8名,按9、7、5.5、2.5(并列第三、并列第五)计算,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2、个人、团体、亲子电子竞技对抗比赛: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六)特设团体总分奖,奖励前8名: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七)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及“优秀运动员奖”若干名颁发牌匾或奖状,颁发数量以实际参赛人数确定。
(八)设个人男子女子品势“最佳技术奖”、个人男子女子竞技“最佳技术奖”,授予奖杯或奖状。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时间:请各单位于年7月20日下午5点前登录比赛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报名网站正在开通,请耐心等待),报名成功后请进行电话确认,并将报名表打印,交费时一起递交。(本次比赛统一制作参赛证,请各参赛队伍在报名系统里上传运动员照片)。
联系-,联系人:梁锐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