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陕西榆林清爽避暑旅游周
暨榆林市大漠骑士杯越野摩托车场地公开赛
赛事公告
一、主办单位:榆林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榆林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榆林市空港管委会
三、本次协办单位:榆林市大漠骑士越野摩托车俱乐部
四、比赛时间:年8月2日至年8月3日
五、比赛地点:榆林市空港管委会沙漠森林公园
六、报名办法:
1、参赛车队和个人报名参赛车手必须在比赛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2、参加比赛选手可由参赛车队和个人报名。
3、参加比赛的车队和车手必须填写报名表及签订相关协议
七、参赛事项:
1、参赛人员全国各地方车队报名和个人报名的车手
2、参赛名额:参赛车队参加一组比赛的车手不得超过6名。
3、各参赛车手及车队,需要提前报名和缴纳报名费。
4、报名费用每人元,(报名费包含保险、元餐卡、T恤、榆林市12县区各大小旅游景点免门票)不包括住食宿。
5、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6、报名日期年7月22日至年8月1日晚23:00。
7、所有参赛选手不于兼项。
八、比赛项目
1、进口组
2、国产组
3、新秀组(备注: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越野摩托车场地比赛的选手才可以参加)。
4、本地组(备注:只限陕西榆林地区车手才可以参赛)。
九、比赛办法:
1、各车型组别均进行自由练习,排位赛第一场赛、第二场赛,如其组别参赛车手超出25人将采取淘汰赛的方式,而决定是否进入新秀组。
2、进口组、国产组每场比赛时间为15分钟加两圈。
3、新秀组10分钟加两圈。
4、如遇特殊情况由组委会临时决定为准。
5、如每组参赛车手不足8人的,由促委会决定是否取消,该组别比赛。
6、计时发车,以车号加依据。
6、计时发车,以车号加依据。
十、成绩评定:
20名25分得分注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得分
25
22
20
18
16
15
14
13
12
11
名次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得分
10
9
8
7
6
5
4
3
2
1
十一、赛事评定
见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比赛通则第27条;
个人报名参赛的车手,不计算队赛成绩。
进口组、国产组车手取前6名,新秀组本地取前8名,发放奖金证书及奖杯。
队赛前3名发放奖杯及证书。
如果组别参赛不足6人组促委会决定开赛,那么该组别只取前3名成绩。
奖金分划:
进出口组、国产组奖金金额
名次
金额(元)
第一名
00元
第二名
元
第三名
0元
第四名
元
第五名
0元
第六名
元
新秀组、本地组
名次
金额(元)
第一名
0元
第二名
元
第三名
0元
第四名
元
第五名
元
第六名
元
第七名
元
第八名
元
1、以上奖金均为人民币元为单元
2、以上奖金为税后奖金
3、参赛车队车手于年8月1日23:00之前在榆林市空港管委会沙漠森林公园报到。
4、参赛选手需带身份证报名及办理保险等业务。
5、未满16岁参赛选手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及报到。
十二、比赛车辆
1、参加比赛的车手比赛车辆和其它比赛器材自备。
2、允许注册过的国产比赛摩托车使用已注册过的不同国企内企业生产的发动机和减震器的车辆参加比赛。
3、参加国产车型组比赛的车辆发动机容积为cc以下的国产发动机。
4、参加进口组比赛的车辆,进口发动机容积为cc,国产车辆可以使用cc以下动力。
5、器材燃油自备。
6、比赛车手护具不全者均不得进入赛场内骑行。十三、注意事项
1、队赛只计算各参赛车队积分可取成绩最好的两名车手积分相加。
2、参赛各车队车手接比赛时间表参加摩托车比赛开幕式及其它活动,不参加开幕式的车队及车手促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四、广告
1、各参赛车队可在维修区本车队悬挂一副本车队的广告,在不影响比赛安全成绩计时和促委会的广告前提下,可在比赛车辆头盔和比赛服装上粘贴本车队广告。
2、各参赛服装及个人报名参赛车手自带的比赛车辆上须为组委会在指定广告位置上留有广告位置。
3、参赛车辆号码牌上不得有企业标志图案和文字。
报名联系人:薛女士
赛事总协调:景峰
赛事总调度:朱浪
赛事后勤管理:王磊
高振源
备注:只接受现场报名方式。
主办单位:榆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榆林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榆林市空港管委会
协办单位:榆林市大漠骑士越野摩托车俱乐部
年7月21日